南安市慈善总会会长办公会主要工作制度
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,总会的重要工作由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。
1、会长办公会实行会长负责制。会长办公会由会长或会长委托的副会长主持。会议应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意见,依法科学决策。决定问题时,经过充分酝酿,在多数人的意见一致的情况下,会长有权做出决定。
2、会议制度。会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举行一次,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出席会议,其他列席人员由召集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,会议内容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。
3、会议纪要制度。会长办公会议应指定专人记录,对重要事项的决定,要编印会务会议纪要,由会议主持人签发,会议纪要一般发至每个常务理事,特殊情况可发至各理事。
4、议事与决策程序制度。会长办公会在议事与决策过程中,要坚持走群众路线,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,然后充分听取或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,对一些重要项目要组织论证、做出评估,最后形成可行性方案,保证重要项目的贯彻落实和较好的社会效应。
5、重大事项提请审议制度。如有重大事项需要作出决定或决议时,要经会长办公会充分讨论,然后提请常务理事会审议,方可确定。
6、请示报告时限制度。对办公室的请示报告,需要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的问题,当月能在会长办公会解决的,必须明确提出意见,经常务理事会决定后给予明确答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