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慈[2017]06号
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录取的
特困新生申领慈善助学金工作的通知
各乡镇(街道、开发区)慈善联络组、完全中学、独立高中校:
根据南安市慈善总会二届四次理事会议的决定,2017年市慈善总会将继续向高等学校录取的特困新生发放慈善助学金,计划资助大学本科特困新生350名、每人3000元,资助大学专科特困新生160名、每人2000元。现将慈善助学金申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对象:2017年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本、专科特困新生(不包含享受现役军人待遇的新生、免费师范生)。
二、资助范围(类别):
1、持有市民政局核发的2017年南安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书(《低保证》)的家庭的子女;
2、因父母重大疾病、伤亡或重大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的子女;
3、孤儿、残疾学生、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学生;
4、烈士子女、军属及退伍军人困难家庭的子女;
5、单亲家庭的子女;
6、其他特别困难家庭的子女
三、申报的程序和时间:
1、程序:请申请对象登录南安教育信息网(网址:www.najyw.net)或南安慈善网(网址:cszh.nanan.gov.cn),自行下载、打印《南安市慈善总会2017年高等学校特困新生慈善助学金申请表》,一式两份。
填写《南安市慈善总会2017年高等学校特困新生慈善助学金申请表》并附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(如录取通知书未收到,可在网上下载),经所在村(居)委会签署意见后,送乡镇(街道、开发区)慈善联络组(民政办)初审核定,并由乡镇(街道、开发区)慈善联络组将申请资助名单和《申请表》集中报送市慈善总会(汇总表请同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市慈善总会邮箱:nacs289@163.com)。
2、时间:本科批于7月31日前,专科批于8月20日前报送市慈善总会。
四、助学金评定办法:
高等学校特困新生提出申请,经村、镇初步审核符合资助条件者,由乡镇(街道、开发区)公示、征求意见后,上报市慈善总会审查批准,确定为资助对象。
五、助学金发放时间及地点:
受资助的高等学校特困新生,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身份证按指定时间、地点领取助学金。(具体发放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)
六、具体要求:
为确保精准助学,特请全市各完全中学、独立高中学校摸底填报考上高等学校的特困新生名册,于7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中教科,由市教育局中教科转发各乡镇慈善联络组,供审核高等学校特困新生慈善助学金申领对象时参考。各乡镇(街道、开发区)、完全中学、独立高中校要根据本通知的有关精神,及时做好宣传工作,并通知各高中毕业班的每位特困生,让他们了解申请范围、程序、时间,及时提出助学金申请;各乡镇(街道、开发区)慈善联络组要严格把关,认真做好申请对象审核和申请材料报送等工作,市慈善总会将派员到各乡镇抽查,以保证把善事办实办好。
南安市慈善总会 南安市教育局
2017年6月23日
抄送:市委办、市政府办、市民政局,吴跃达常委、王昭昭副市长、江景灿副市长。